一、评选目的
本着师生成长共同体的工作理念,为表彰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老师;就业创业促进会同学
三、奖项类型设置
1.劳动先进个人:表彰在创新创业基地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2.创业实践先进个人:表彰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
3.创新实践先进个人:表彰在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4.优秀指导老师:表彰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5.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工作者:表彰在创新创业教育组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6.审核评估先进个人: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创新创业学院表现突出的教师跟管理人员。
四、评选条件
(一)劳动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基地值班、卫生维护、设备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意识强,乐于助人,受到师生好评;卫生无差评。
(二)创业实践先进个人
入驻创新创业基地并开展实际创业活动;创业项目运营良好,有一定市场前景带动3人以上同学参与创业实践;参加校级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得奖项者优先。
(三)创新实践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或科研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如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等);参加校级以上创新竞赛并获得奖项;创新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四)优秀指导老师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以上;所指导项目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实际落地运营;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学生评价高;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或实践中有突出贡献。
(五)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工作者
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组织管理工作1年以上,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活动组织、基地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工作创新性强,成效明显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六)审核评估先进个人
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创新创业学院表现突出的教师跟管理人员。
五、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5月20日-6月2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申报需经指导教师签字,所在学院创新创业中心盖章审核;
2.初审阶段(6月2日-6月10日)
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评审阶段(6月11日-6月15日)
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材料审阅、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4.公示阶段(6月15日-6月18日)
将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和反馈5.表彰阶段(6月19日)公布最终获奖名单,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宁缺毋滥,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各奖项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七、奖励办法
1.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文具用品以及书籍;
2.获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由创新创业学院岗位办法外认定10个创新创业服务学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评选,优秀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宣传。
八、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到创新创业学院教师办公室彭涛声处,就业创业促进会同学协助。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