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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一、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职责

第一条 根据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方针、政策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起草或制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及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第二条 负责校内大学生科创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出台和修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好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入驻、退出申请审批及项目管理、考核工作。

第三条 协调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开展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发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各二级学院建立和完善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第四条 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计划和总结、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 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做好国家创新创业方针、政策及措施的宣传工作;开发或引进、完善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第六条 做好创新创业学院的日常行政和教学管理工作。

第七条 做好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创新创业类大赛的组织与服务以及学生创业协会的指导等工作。

第八条 认真完成学校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职责

第一条 遵循《广东白云学院系(教研室)工作暂行规定》(白云学院教﹝2017﹞19号),履行教研室各项职能。

第二条 根据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构建具有白云特色的“三创”教育课程体系。

第四条 根据每学年实际要求,修订教学内容,策划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课程实践项目。

第五条 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对教研室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对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每学期组织一次集中考评活动,对授课质量进行评估反馈。

第六条 充分利用学校学生课外活动平台,策划、统筹、协调各学院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企业精英进校园、就业创业咨询等活动,构建我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一体化教学特色。

第七条 参与大学生科创园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咨询与服务、职业能力培训及职业规划大赛选手培育等工作。

第八条 认真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职责

第一条 遵循《广东白云学院系(教研室)工作暂行规定》(白云学院教﹝2017﹞19号),履行教研室各项职能。

第二条 根据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构建具有白云特色的“三创”教育课程体系。

第四条 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对教研室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对归属创新创业学院的课程,每学期组织一次集中考评活动,对授课质量进行评估反馈。

第五条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学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组织教师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第六条 指导、扶持创业协会等学生社团的活动,通过社团活动带动更多大学生关注、参与职业规划及创业活动。

第七条 参与大学生科创园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创新创业指导、创业技能培训及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培育等工作。

第八条 认真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二级学院创新创业中心职责

第一条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计划,及时反馈所遇工作问题,总结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与成效。

第二条 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并组织学院师生学习和落实相关精神。

第三条 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研讨培训,组织学院教师开展专创融合教学研究,带领教师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

第四条 负责组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遴选、培育、建设。

第五条 负责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的遴选及培育。

第六条 负责各项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专业竞赛、参会参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参赛、参会、参展队员的培训管理。

第七条 负责协调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创新创业思想交流,邀请成功创业的校友或企业家代表,进校举办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第八条 协助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管理。负责学院学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加强对入驻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在项目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类活动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报销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