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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届“劳动筑基,创新逐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7 浏览量: 作者:

二级学院、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弘扬“劳动最光荣”的时代风尚,构建“师生成长共同体”。根据《2025年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表彰方案》实施成效,结合2026年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主题

“劳动筑基,创新逐梦”——争做新时代创新创业卓越青年

二、 评选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创新创业专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老师;就业创业促进会同学。

三、 奖项设置及名额

本次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各奖项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奖项类别

拟表彰名额

评选侧重点

劳动筑基先进个人

40名

基地管理、卫生维护、志愿服务、勤工助学

创新逐梦先进个人

25名

科研创新、专利发明、学科竞赛获奖

创业先锋先进个人

10名

项目落地、带动就业、商业运营

优秀指导教师

25名

指导项目质量、育人成效、课程建设

先进教育工作者

5名

组织管理、基地建设、服务师生

四、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师生中口碑良好;

3、特别强调:2025-2026学年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基地卫生考核无“差评”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劳动筑基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基地值班、卫生维护、设备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意识强,乐于助人,受到师生好评;卫生无差评。

2、创新逐梦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在校级以上创新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且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创业先锋先进个人

入驻创新创业基地并开展实际创业活动;创业项目运营良好,有一定市场前景带动 3 人以上同学参与创业实践;参加校级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得奖项者优先。

4、创新创业项目优秀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以上,且至少1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功落地;关心学生成长,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将思政教育融入创新创业实践。

5、创新创业先进教育工作者

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工作满1年;在课程建设、活动组织或基地文化建设中工作创新性强,成效显著。

五、 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2026年4月28日 - 5月8日)

申请人填写《2026年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照片等);

学生申报需经指导教师签字,所在学院产教融合与实践教学中心盖章审核。

2、初审阶段(2026年5月8日 - 5月12日)

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3、评审阶段(2026年5月12日 - 5月16日)

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材料审阅、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4、公示阶段(2026年5月16日 - 5月18日)

将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表彰阶段(2026年5月下旬)

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 奖励办法

1.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文具用品以及书籍;

2.获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由创新创业学院岗位办法外认定 10 个创新创业服务学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评选,优秀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宣传。

七、 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教师办公室U-N01(联系人:彭涛声),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speng1997@163.com)。

特此通知。

广东白云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