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弘扬“劳动最光荣”的时代风尚,构建“师生成长共同体”。根据《2025年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表彰方案》实施成效,结合2026年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主题
“劳动筑基,创新逐梦”——争做新时代创新创业卓越青年
二、 评选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创新创业专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老师;就业创业促进会同学。
三、 奖项设置及名额
本次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各奖项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奖项类别 | 拟表彰名额 | 评选侧重点 |
劳动筑基先进个人 | 40名 | 基地管理、卫生维护、志愿服务、勤工助学 |
创新逐梦先进个人 | 25名 | 科研创新、专利发明、学科竞赛获奖 |
创业先锋先进个人 | 10名 | 项目落地、带动就业、商业运营 |
优秀指导教师 | 25名 | 指导项目质量、育人成效、课程建设 |
先进教育工作者 | 5名 | 组织管理、基地建设、服务师生 |
四、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师生中口碑良好;
3、特别强调:2025-2026学年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基地卫生考核无“差评”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劳动筑基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基地值班、卫生维护、设备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意识强,乐于助人,受到师生好评;卫生无差评。
2、创新逐梦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在校级以上创新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且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创业先锋先进个人
入驻创新创业基地并开展实际创业活动;创业项目运营良好,有一定市场前景带动 3 人以上同学参与创业实践;参加校级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得奖项者优先。
4、创新创业项目优秀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以上,且至少1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功落地;关心学生成长,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将思政教育融入创新创业实践。
5、创新创业先进教育工作者
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工作满1年;在课程建设、活动组织或基地文化建设中工作创新性强,成效显著。
五、 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2026年4月28日 - 5月8日)
申请人填写《2026年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照片等);
学生申报需经指导教师签字,所在学院产教融合与实践教学中心盖章审核。
2、初审阶段(2026年5月8日 - 5月12日)
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3、评审阶段(2026年5月12日 - 5月16日)
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材料审阅、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4、公示阶段(2026年5月16日 - 5月18日)
将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表彰阶段(2026年5月下旬)
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 奖励办法
1.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文具用品以及书籍;
2.获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由创新创业学院岗位办法外认定 10 个创新创业服务学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评选,优秀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宣传。
七、 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教师办公室U-N01(联系人:彭涛声),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speng1997@163.com)。
特此通知。
广东白云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