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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6-05-12 浏览量: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我校创新创业实践育人体系,打通校内U创长廊孵化培育与校外实战实践的衔接通道,拓宽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丰富科创实训、创业孵化、成果转化、就业实践育人载体,学校现启动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依托各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特色,联动校外优质企业、产业园、科创平台、文创机构、商贸服务单位等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常态化的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现校内科创创业培育与校外实战锻炼有机衔接,西校区工科类科创项目、北校区文经管艺类创意商业项目可依托校外基地开展实操实训、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实习实践,全方位提升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实战能力与综合素养。

二、申报方向与对接特色

结合我校两校区创新创业差异化培育定位,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色对接申报对应类型校外实践基地:

1. 工科类学院:重点对接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电子电气、土木工程、人工智能、软硬件研发、工业设计等科创型、技术型企业与产业园区,打造工科科创成果转化、技术研发实践、智能制造实训类校外实践基地。

2. 文经管艺类学院:重点对接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品牌策划、商务服务、金融财税、艺术设计、传媒文创、文旅服务等机构与企业,打造创意落地、商业运营、文创设计、经管实务类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三、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一)合规合法,资质齐全。合作单位需为合法注册、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正规企业或机构,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

(二)专业适配,贴合育人。合作单位业务范围需与对应学院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培育方向高度契合,能够为我校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操、科创研发、实习锻炼等对应岗位与实践场景。

(三)保障完善,可持续运营。合作单位具备稳定的运营能力,可提供实践指导老师、实践场地、实训设备,能够保障学生实践安全与实践时长,具备长期合作、持续育人的条件。

(四)赋能科创,助力转化。可承接我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实践、迭代优化、市场试运行、成果转化等工作,有效衔接校内U创长廊孵化培育成果。

四、推荐对象及申报条件

各二级学院可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自主遴选、推荐优质校外合作单位申报建设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外实践基地。推荐单位需满足长期合作、资源互补、育人实效突出的原则,优先推荐行业标杆、科创园区、优质文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校企合作成熟单位。

五、需提交材料

1. 广东白云学院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推荐申报表;

2. 合作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校企合作意向说明及基地建设初步方案(含合作内容、实践项目、育人计划、保障措施等);

4. 其他佐证材料(如过往合作证明、企业荣誉资质、项目案例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推荐。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结合本院专业特色与两校区创新创业差异化定位,择优推荐优质合作资源,杜绝盲目申报。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学院需对申报单位资质、合作可行性、育人适配性进行严格初审,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按时报送,有序推进。请各学院于规定日期前将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后续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公示立项,正式立项后纳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统一管理,与校内U创长廊形成内外联动、虚实结合的创新创业培育体系。

特此通知。

广东白云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05月12日